根据工作需要,平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负责对平果县辖区内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督促、检查、现场调查、数据处理及普查中心业务等工作。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普查工作;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机关单位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持本人简历、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两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相关证书需核原件)到平果县行政大楼四楼A419统计局办公室报名。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4月5日前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2.4月10日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选。
七、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平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人口普查工作结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给予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代缴人身意外保险。差旅费参照在职干部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中慧
联系电话:0776-5889032
电子邮箱:pgtjj5823979@163.com
通讯地址:平果县行政大楼A419统计局办公室
邮编:531499
平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